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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教育局致全市师生与家长的一封信
尊敬的家长、老师,亲爱的同学们:
按照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对教育领域工作要求,为净化我市校园及周边环境,教育部门将紧紧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,共同推进教育领域乱象整治取得实效,努力维护教育领域安全稳定,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,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。如果您发现以下教育领域黑恶犯罪线索和行业乱象问题,请及时如实向我们反映,我们将严格保密,切实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及人身安全。如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,请向我们提出,我们将吸收改进。
(一)涉嫌非法侵占学校公有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;
(二)发生在学生之间的严重欺凌与暴力行为;
(三)涉嫌在学校设备设施、教学器材、生活物资采购等方面强买强卖的违法犯罪行为;
(四)涉嫌在学校食堂超市经营承包、食堂食材供货采购方面强买强卖的违法犯罪行为;
(五)涉嫌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干扰教学秩序、阻塞交通、损坏学校财物、威胁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;
(六)涉嫌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、敲诈勒索、寻衅滋事,威胁师生安全的“校霸”“地痞”等黑恶势力;
(七)教职工乱收费、乱补课、乱办班“三乱”现象及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违法经营等行为;
(八)体罚、虐待、性骚扰等涉嫌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;
(九)涉嫌利用未成年学生实施黑恶犯罪、电信诈骗、买卖“两卡”、组织卖淫、强迫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;
(十)面向在校师生非法诱导和发放的校园贷、套路贷等贷款行为;
(十一)涉嫌利用各类非法宗教、邪教活动等侵犯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;
(十二)支持非法办学、非法办班的“保护伞”和与教育有关联的其他黑恶势力及其“保护伞”;
(十三)校园周边书店、音像制品店销售带有色情、暴力、邪教等内容的违禁书籍和音像制品;销售牙签弩、弹弓、电击棍等危险性玩具;销售盲盒、刮刮卡、“砸金蛋”等具有赌博、博彩性质的玩具商品;
(十四)校园及周边吸毒人员、生活失意对社会不满人员、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等特殊群体;
(十五)非法营运车辆运载学生和“黑校车”以及未成年学生违规驾驶摩托(电动)车、飙车等行为;
(十六)学校、校外培训机构的教育乱收费行为;
(十七)网吧、歌舞厅、游戏厅、酒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消费的违法行为;
(十八)涉嫌以学位买卖 指标买卖等手段实施的入学招生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;
(十九)涉嫌利用教育“自媒体”造谣传谣、炒作虚假消息、炮制有害信息、制造热点博流量等行为;
(二十)校外培训机构涉嫌违法违规开展培训的行为。
举报方式1:“12337”线索举报平台:只需要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专用二维码、网上搜“12337”或www.12337.gov.cn等举报链接,就可随时随地登录平台一键举报黑恶线索。
举报方式2:惠州市教育局扫黑除恶办,举报电话:0752-2691522;举报邮箱:hzjyxffwdt@huizhou.gov.cn;举报信件邮寄地址:麦地路2号,市教育局安保维稳科(收),邮编:516001。
惠州市教育局
2023年8月1日